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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别:行业新闻   来源: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20 07:28:03  浏览:1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4,757,103.97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413,084.45元。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2,994,584.00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主要是做汽车洗涤系统、汽车精密注塑件及小线束、汽车电子、摩托车线束及温度传感器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在江苏常州、广东江门和吉林长春建有生产基地,同时在常州本部和上海设有研发机构。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前提,以“进口替代”为导向,与汽车整车企业同步开发的研发模式。在整车公司开始新车型、新项目研发时,公司即同步开始相关零部件的开发工作,同时,公司还根据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发展的新趋势开展预研式研发活动。公司该种研发模式降低了研发风险,提高了研发效率,缩短了研发、生产和销售周期,同时也保证了公司未来的技术领先性。

  公司通过建立鼓励科研创新的奖励机制及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的提高内部人员的技术能力。公司引进行业专业方面技术人才,组织核心技术人员到国外参观学习,为公司保持技术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不断努力攻克核心技术和关键难题,使企业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提升了公司的经济效益与核心竞争力。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丝、铜带、橡胶水管和塑料粒子。公司成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依据公司采购管理流程,在初次选定供应商时,由采购部对供应商的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价格及其他资质进行评鉴,评定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公司按照下游客户每月的采购预测来安排采购工作。由于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大多为大宗商品,因此目前每种原材料主要与1-2家供应商合作采购。

  公司生产部门依据营销部的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及车间生产能力情况,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和进行库存管理。公司生产现场实行精益生产模式(TPS),以流水线方式组织生产,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严格贯彻IATF 16949质量体系。

  该阶段包括与客户沟通进行最后的设计的具体方案的确认,准备模具开发、产品试制、制作的完整过程评估等,整一个完整的过程包括:制造可行性阶段、样品阶段和试产阶段,通过以上环节的试生产准备,最终达到批量生产阶段。

  在达到批量生产后,生产部门依据营销部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和库存商品确定周生产计划,车间调度部门依据车间生产负荷及分解的周生产计划、库存原材料等确定日生产计划来安排生产。

  汽车行业中,尤其在合资品牌中,整车厂选择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的条件和程序很严格,门槛很高。公司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并实现量产供货需要经历长时间、多环节的考核,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达成初步意向。公司营销部门与整车厂洽谈合作可能性,整车厂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工艺和配套生产能力初步满意,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通常,整车厂与正在供货中的供应商的关系均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只有当新的潜在供应商具备明显的质量、工艺或价格上的优势或原供应商出现严重的质量上的问题时,整车厂才会考虑更换供应商。因此,即使公司配套能力被整车厂认可,但整车厂是否以及何时启动供应商更换计划,公司方面难以控制。这一阶段往往公司一定要通过对整车厂实施长达数年的接洽,保持对整车厂新车型上市计划和现有供货关系的紧密跟踪以获得机会。

  第二阶段:整车厂对供应商的实质性考察阶段。整车厂启动新供应商导入计划后,即开始对潜在达成意向的供应商进入实质性考核阶段,该考核主要侧重于依据IATF 16949对供应商整体配套能力的考核,包括其产品设计能力、工艺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生产能力等全面能力的考核。经过整车厂一段时间严格地考核程序后,整车厂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能否进入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一旦进入供应商体系,即获得向整车厂进行配套的资格。这一阶段进度的快慢同样取决于整车厂方面的推行力度,但通常来讲,由于要对供应商作多轮现场考核,同时需要协调整车厂内部采购、研发、产品、质量控制等部门有关人员的时间,因此考核周期最快需要半年,慢者甚至一年以上。

  第三阶段:项目配套阶段。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后,整车厂将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向配套供应商发包,进入正式的项目配套阶段。这一阶段中,公司首先是根据整车厂的要求提出产品初步设计的具体方案与整车厂进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大体的尺寸结构样件(通常称为“A样”,非必须环节)。获得认可并通过报价环节后,公司与整车厂签订正式的技术合同。随后公司将按照每个客户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完整设计的具体方案并制作出带基本功能的样件(“B样”,认可技术方案)。在此过程中公司与整车厂有关部门不断进行交流沟通并进行改进。在确认设计可以冻结后,公司依照正式方案进行开模、组装与试验后,生产出样品(“C样”,工装样件,认可产品状态)提交整车厂进行OTS审核。对于合资品牌整车厂而言,这一环节审核很严格,常常要经过其品牌海外总部的审核,拿到其出具的OTS认可报告才能通过。如一汽大众和上汽大众均需将OTS样件送交德国的大众集团总部进行审核,合格后出具大众的BMG认可报告(即大众的OTS认可报告)。OTS审核通过后,进入PPAP认可环节(“D样”),即在量产条件下对产品质量、过程能力、物流、响应能力等方面的认可。上述认可全面完成并合格后,产品郑重进入量产阶段,即具备了满足整车厂要求的全部配套能力。整个项目从接到客户的真实需求到正式供货的周期通常为8-24个月。

  公司的出口业务和摩托车线束类零部件业务流程与整车厂配套流程类似,也要经过前期接触达成初步意向,客户考核的过程,所不同的是外贸业务客户一般都已有所要生产的零部件详细的设计技术资料,其主要的目的是寻找成本更有优势的供应商,所以具体的项目流程一般都由报价开始,即公司在接到客户的商业、技术方面的要求后进行一定的成本核算并报价,客户如果接受报价则签署正式定货合同。

  经过客户认证程序进入配套体系后,公司通常能够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客户进行年度合同谈判,签订框架协议,按照每个客户发出的采购订单和交货计划以销定产。

  公司产品定价策略相对较为灵活,但主要根据成本加成定价作为核价基础,并结合不一样的产品类型确定不同盈利水平。对于已具有市场优势的产品,毛利目标相比来说较高;对于新开发或重点培育产品,则利用价格上的优势占领目标市场,同时公司将通过内部成本控制和消化维持必要的毛利水平。

  汽车零部件行业一般都会采用长期固定协议价,但由于新车型推向市场后销售价格呈现年年在下降的情形,因此同一配套零部件价格的跟随下降已成为行业内普遍现象。根据整车厂商的要求,公司汽车零配件产品每年会降价3%-5%左右,但正常的情况下随着供货时间以及生产经验的积累,产品合格率及生产效率均会大幅度提高,上述降价幅度可通过企业内部挖掘和向上游成本转移等方式而得到一定消化。

  在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依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向客户直接发货并交付产品,并收取其支付的货款。

  在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一般先与整车厂商签订销售合同,再通过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完成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从产品交付流程上看,公司依据产品订单首先向整车厂商指定的总成(或一级)供应商交付产品,其后一级供应商完成模块或系统集成后将总成产品交付整车厂商;从货款结算流程上看,货款支付流程与产品交付流程正好反向流转,即整车厂商收到产品后按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予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再由一级供应商与公司结算货款。

  下线结算模式:公司依据客户的需求将货物发往中转库或客户指定仓库,客户将公司产品领用并装至整车后,一般于次月将上月实际装至整车的产品明细以开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据此和客户进行货款结算。

  货到验收模式:公司按照每个客户的需求将货物发运给客户,客户收到后检验入库,并与公司发货单核对一致予以签收,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货款结算。

  公司依据客户的需求发货并交付给客户指定的货代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货款结算。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全世界汽车市场影响尤甚。据联合国发布的报告,2020年全球经济预计萎缩4.3%;根据乘联会发布的2020年全世界汽车市场销售数据,全球乘用车销量同比下滑13%,是近些年来全球车市首次出现同比两位数的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2020年销量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我国汽车生产与销售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较2019年同比下降2%和1.9%。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汽车制造业的不断变革,汽车由机械产品逐步转化成机电一体化产品。汽车电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极大地推动了汽车工业的进步与发展,提高了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改善了汽车行驶的稳定性、舒适性。汽车电子技术的应用水平已成为衡量汽车档次的主要标志,其应用程度的提高成为汽车整车厂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同时对零部件产业链准确把握趋势、实现升级发展带来非常大机会。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冲击,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车用零部件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会降低,但得益于电子元器件产品营业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9,440.63万元,较上期轻微下滑0.8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8,437.28万元,较期初减少2.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6,840.62万元,较期初增长2.97%。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惠昌公司)、江门市容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容宇公司)、日盈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盈公司)、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日盈公司)、日盈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日盈公司)和常州日盈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软件公司)等6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盈电子”)2020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最大限度地考虑了目前全球新冠疫情对所处汽车行业现状的严重影响、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因素,为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及核心竞争能力。同时,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计划在2021年不断加深与收购标的(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德国EMS GmbH&MST GmbH公司、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间的合作,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市场的拓展。同时,2021年公司拟投资建设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2020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本次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9%。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4,757,103.97元,其中,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688,213.57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68,821.36元后,2020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6,767,029.5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1,413,084.45元,资本公积192,270,551.29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94,584.00元。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8,807,6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量分别达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和1.9%,与上年相比,分别收窄5.5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汽车年度产销同比降幅收窄,总体表现好于预期。对公司车身零部件产品主要配套的乘用车市场,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5%和6%,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2.7%和3.6%。2020年我国汽车行业全年产销增速稳中略降,全年呈现先抑后扬的发展形态趋势,汽车月度销量自4月起便持续保持增长。伴随国民经济稳定回升,汽车消费需求还将加快恢复,中国汽车市场仍为全世界汽车第一大市场,汽车工业仍然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面对全世界疫情,国民环保意识的普遍觉醒以及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研发投入,传统汽车行业面临着空前的危机,这也对传统汽车零部件公司能够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日盈电子战略转型迫在眉睫。

  业务战略上,紧抓汽车技术升级和行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紧跟汽车电气化、智能化、网联化等行业发展的新趋势,瞄准国内龙头及国际中高端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利用现有已切入或定点项目为基点,优先加快对现有中高端客户新项目的拓展,扩大与客户的影响力和配套黏度,同时在新的平台基础上,围绕国产化替代、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快开拓新市场、新客户和新项目。将实现所有一线汽车品牌客户全覆盖和拥有部分优质二线汽车品牌客户。

  产品战略上,以市场为导向,提供高效、可靠、环保的产品,让每一辆车都有日盈智造。公司将深入开展“市场、质量、成本、服务、品牌”五大战役,紧紧围绕“全价值链体系增值的精益管理”主线,全方面推进公司发展的新时代征程。通过加强研发平台能力建设,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在强化汽车清洗系统市场领头羊的同时,依托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领先的技术,进一步开拓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市场。力争在汽车精密注塑、车用线束、汽车电子领域形成多产品、多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自身实力及行业地位的逐步提升,向高价值、高技术产品转型。

  公司力争通过努力成为集产品研究开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和全球业务布局的汽车零部件配套商。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440.63万元,同比下滑0.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5.71万元,同比下滑44.93%;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5.64万元,同比下滑37.74%。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0.86%,主要系公司在疫情影响下车用零部件产品销售额下降13.61%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下降44.93%,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车用零部件产品营业收入下降13.61%,材料价格上升,为开拓市场增加销售费用,同时增加研发项目投入所致。

  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计划在2021年不断加深与收购标的(常州市惠昌传感器有限公司、德国EMS GmbH&MST GmbH公司、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间的合作,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市场的拓展。同时,2021年公司拟投资建设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

  随着公司新项目及新市场的拓展,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运用资金需求也相应提高。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及充分的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进行相对有效的资本运作,同时考虑到公司投资的不确定性,为保证相关业务及时完成,公司一定要预留充足的资金。

  目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和汽车行业情况复杂多变,加之新冠病毒全世界蔓延,全世界汽车产业链内上下游均遭遇了巨大的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具有不确定性。基于此,公司需保有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运营。

  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新建项目投资和发展,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各样的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企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等因素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赞同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情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赞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拟订了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2、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75万元,与2019年保持不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会议参加方式: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或电子邮件(jin.)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举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预案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总经理陆鹏先生,董事会秘书金振华先生,财务总监季贤伟先生将参加此次说明会。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或电子邮件(jin.)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本次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进行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0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4,757,103.97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413,084.45元。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2,994,584.00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5.00万元人民币(税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意聘任季贤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原由总经理陆鹏先生代行的财务总监职务,将自动交接于新任财务总监季贤伟先生。(季贤伟先生简历附后,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季贤伟先生,男,1981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4年6月至2007年5月担任AAC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2007年5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兰柯四通阀(常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12月至2011年11月担任通用电气传感与检测(常州)有限公司分析经理;2011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元素六硬质合金(无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11月担任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1年5月14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5月19日前的上班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