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经销商爆料刷单、虚假宣传 网红品牌林氏家居怎么了?丨公司研究院


  “手上有50万,我一个人花点时间就可以把这50万刷成5000万,每一笔交易资金会直接到门店的支付宝上,然后可以用这笔钱重复刷N次,无限次。”近日,广东林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林氏家居)前经销商张洋洋对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如是说。

  公开资料显示,林氏家居创立于2007年,是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售后于一体的全国知名家具零售企业。旗下拥有林氏家居、林氏整家定制、林氏睡眠、林氏生活、LINSY KiDS多品牌。截止2023年8月,全球线家,销售轨迹遍布境内外69个国家和地区。

  不过,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近日了解到,正处于IPO关键时期的林氏家居却被前经销商爆料企业存在严重的刷单情况,日常的很多活动也都存在着虚假宣传的情形。

  经常在亲戚家店里帮忙的张洋洋一直想要自己开一家家居门店,在网上搜索大量资料后,张洋洋选择了多年蝉联互联网冠军的林氏家居。

  据张洋洋介绍,2020年7月,林氏家居招商人员与其进行加盟洽谈,决定在北京朝阳区开一家林氏家居的加盟店。“在没签订合同前,林氏家居向我承诺‘实施一区开设一家加盟店’的商圈保护,并向我宣传其品牌在线上、线下销售同质同价、免费五包(包物流运输、包送货上门、包搬货上楼、包专业安装、包售后维护)等。”

  张洋洋表示,自己在得到林氏家居方面的承诺后,于2020 年8月至9月期间租赁商铺、选址装修投入了大量装修及人力成本,直到2020年9月29日,张洋洋才与林氏家居签订《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林氏家居的加盟流程是先缴纳意向金,然后面谈、选址、设计、装修,这些完成后,与林氏家居签订合同、上样、培训,最后正式开业。林氏家居是大品牌,多年蝉联家居销量冠军,我就没多想,按照对方的流程一步步做相关操作。”张洋洋说。

  然而,在真正签订《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时,前期提到的“一区一店”等重要信息并未在合同中出现,“一开始,我本着对大品牌的新任,没太在意,但是在我开业时,我发现了又一家林氏家居加盟商在朝阳区装修。” 张洋洋说。

  在出现“一区两店”的情形下,张洋洋选择了投诉,当时为了安抚张洋洋的情绪,林氏家居承诺不再新开第三个店,另外可以给张洋洋申请“助金补贴”,不过,此时张洋洋已萌生退意,但是由于是新开的加盟店,自己当时退出的话,上百万元的投资可能会“打水漂”。无奈的张洋洋选择了妥协,不过,此时的张洋洋留了个心眼,将自己与林氏家居方面的对话进行了录音。

  不过,就在双方谈妥之后,林氏家居第三家加盟店出现了,在其他两家加盟商分流的情况下,张洋洋的门店慢慢的出现“经营不善”,在2023年7月份,张洋洋一纸诉状将林氏家居告上了法庭,并将林氏家居的招商简介、录音、截图等31份材料递交给了法官,希望林氏家居赔偿自己装修损失29万元、出现“一区多店”导致的利润损失30万元、预期盈利损失33.93万元、精神损害1万元等共计66.93万元,此外,张洋洋还希望林氏家居返还5万元的保证金及1.55万元的预付货款。

  对此,林氏家居辩称,公司已履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不存在故意告知张洋洋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情形。并且,林氏家居提到,签订合同时,公司已为张洋洋开通指定平台的使用权限并已发放其账号、密码,张洋洋有义务自行登录到上述指定平台及办公软件仔细查阅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张洋洋未在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公司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并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而张洋洋表示,当时自己并未留意过该内容,也未有工作人员进行提示,此外,张洋洋觉得自身与林氏家居签订合同的时间是2020年9月29日,而账号开通的时间是2020年11月3日,也是在签了合同之后才给开通的权限,因此,张洋洋认为林氏家居没有合规告知自己信息。

  法院认为,张洋洋与林氏家居合作期间一共签订过三次合同(2020年9月29日、2021年3月5日、2022年8月25日),前两个合同双方合作顺利,未产生纠纷,合同因到期而终止。第三次合同是对于前两次合同的续签,但是在第三次合作期间,林氏家居以张洋洋在抖音、微博、快手等平台发表不实言论,诽谤、贬损其品牌及声誉,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1月28日,张洋洋向林氏家居发送解约函,陈述解约理由为林氏家居单方下架原告店铺。林氏家居于2022年12月15日向张洋洋发出《终止合作函》,明确合同于2022年12月23日解除。因此,法院认为第三次合同已经双方合意解除合同效力已经终止。也因此,最终法院判定林氏家居返还张洋洋5万元的保证金以及1.55万元的预付款。

  关于张洋洋请求赔偿装修损失、预期盈利损失、经营利润损失的问题。法院认为,张洋洋和林氏家居签订的合同均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张洋洋基于自身经营而与他人签订合同所支出的装修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各自独立经营规定,应由其独立承担;张洋洋预期盈利、经营利润均属于商业风险范畴,按照合同约定的自负盈亏规定,该风险应由张洋洋独立承担。张洋洋主张林氏家居赔偿其上述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林氏家居向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表示,经销合同明确约定,经销商自负盈亏,不存在垫资装修,公司具备专业的经销商管理团队,保持与经销商良性沟通,赋能林氏家居经销商门店经营管理。

  不过,在林氏家居天猫旗舰店上的加盟流程显示,是经销商先装修然后再签订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在张洋洋向法庭提供的资料中,其还透露了林氏家居存在让经销商在天猫上刷单的情况。

  据相关人士介绍,林氏家居的大区经理给经销商发了一份“刷单”流程。该资料显示,林氏家居的“刷单”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拍定金,先在林氏家居提供的项目链接中下载项目二维码,然后打开淘宝扫一扫该二维码,进入商品搜索页,然后点击“销量”排序,找到“店铺爆款”商品进入该商品的详情页,选择到门店购买,接着切换到自己的门店,此时拍下“9.9元订金”。

  “刷单”的第二部分为“核销”,先打开钉钉云POS核销,进而选择刷单购买的商品,合同金额随机3.5万元左右不能超过4万元,之后选择设置金额0.15元(仅限此次刷单活动),接着通过网银或者天猫POS机支付,最后等待通知付款。

  需要注意的是,该“刷单”行为会有专人进行组织,并将每个阶段怎么操作,进行了详细划分。

  张洋洋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经销商在核销后,该订单就会显示到淘宝上,对应的成交数据会在淘宝上显示,刷多少增加多少。

  需要注意的是,在“刷单”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该费用是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而“刷单”结束后,林氏家居会和网拍服务费一起打款到该经销门店进行报销。据张洋洋提供的一张东北及河北地区部分经销商的手续费报销数据,9家林氏家居加盟店仅一次活动就刷单近900万元。

  “手上有50万,我一个人花点时间就可以把这50万刷成5000万元,每一笔交易资金会直接到门店的支付宝上,然后可以用这笔钱重复刷N次,无限次。”张洋洋说。

  比如,林氏家居在门店对外宣传 “砸金蛋”活动,只要消费的人实付满8000元即可砸金蛋,多买多砸,3次封顶,全国限量3000份。一等奖为价值1899元的科沃斯扫地机器人DLN12,二等奖为899元小米米家空气净化器3,三等奖为389元林氏G1CSA012苏格四件套,四等奖为100元红包,五等奖为50元红包。“但真实的情况,公司下达的文件中明确标明奖品里面只有四等奖和五等奖,一二三等奖并没有。”

  张洋洋向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表示,砸金蛋是公司发文件强制经销商执行的,“如果拟不执行还要扣店务分,而店务分会影响经销商的排名。”

  “除了砸金蛋,林氏家居的会员积分抽奖活动也是如此,一、二、三、四等奖的1000元无门槛券、衣帽架、实木凳、100元无门槛券等实际上都没有奖品。”张洋洋说。

  对于上述的“刷单”和“虚假宣传”行为,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也向林氏家居进行了求证,林氏家居对此解释是,林氏家居作为国内知名的家居零售企业,一直主张通过法律途径处理问题。事件中的经销商,实际上与企业存在多宗纠纷,并已于近期由管辖地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决书并未对该经销商在案件反馈的相关材料(包括且不限于邮件陈述信息)予以确认,其反馈的问题并不属实。

  而张洋洋在给凤凰网财经《公司研究院》的法院判决中显示,张洋洋将林氏家居大区经理在微信群里的聊天记录、刷单流程、虚假宣传等材料交由法院,该判决书显示,法院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荣梅也表示,上述证明了原告所提交的材料均为真实的,不存在造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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