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黄埔海关所属增城海关关员在对某企业申报出口的一批“炮钉枪套装”等货品施行查验时,发现货品中有未申报的疑似爆破式铆钉。
经判定,确以为尾部装有火药的爆破式铆钉,归于《世界海运风险货品规矩》规则的第1类风险货品(爆破品)。该铆钉经射钉枪碰击后可发生爆破力,一般用于钢材等坚固物体外表打孔作业,运送和贮存过程中存在较高安全风险。
经现场清点,此次抄获的爆破式铆钉合计19800枚。企业出炸式铆钉等第1类风险货品(爆破品)须依照实践申报,经特定口岸出口,且一定要契合国家对易燃易爆风险品运送、贮存的相关规则要求。现在该批货品已移送后续处置。
海关提示,风险货品出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施行法令》等相关规则,实在实行主体职责,依照实践申报货品信息,保证运送安全。海关将继续强化口岸监管,严厉打击风险品伪瞒报、夹藏夹藏等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实在保护国门安全与交易次序。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